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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宝黄金城新办公大楼装修 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6 00:00:00      分享:


江苏寻宝黄金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装修

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江苏寻宝黄金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北二纬路寻宝黄金城电池总部办公大楼装修工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江苏寻宝黄金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解决,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寻宝黄金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开发区北二纬路;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

3.工程发包价:    ;

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8 1  30    2018 6  30 日;工期 120日历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装修、水电、消防工程(管道铺设已结束)(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五、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非首次执业)在其执业范围内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提交距离本次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最接近的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②项目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办理变更手续的,须递交对此变更有行业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依法变更备案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⑻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企业近3年内承担过单体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说明:类似工程有效期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且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缺一无效。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不能在以上原件扫描件中体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应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六、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七、本工程预算额:   元,本工程预算下浮比率:    ,下浮后发包价格:  元。

八、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招标人可以根据评标办法,选择适合的入围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本工程招标人选择采取抽签入围法,即: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小于等于20家时,则全部投标单位参与后续评标程序;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20家投标单位参与后续评标程序。

说明: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⑴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根据镇政建〔2017〕90号规定未提供镇江属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未提供在镇江属地缴纳的在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原件(扫描件)(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4)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⑹诚信承诺书原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加盖公章。

九、定标方式:本工程采用现场“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以下所有程序在江苏寻宝黄金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进行。

十、本次工程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本工程截标、开标时间为:2018 1  1

、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其他

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清单中如涉及品牌,投标人应在清单参照品牌产品(或品牌型号、系列)中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进行投标报价。除清单明确的品牌(或品牌型号、系列)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描述等方面不低于清单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依据其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品牌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鉴定。经鉴定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但由此产生的鉴定费用由该品牌的申请人承担。

3.本工程按苏建价【2016】154号文执行,该工程计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4. 根据苏清办【2016】7号文规定,未经解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允许参与本工程投标。

5.投标人围标、相互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取消其两年内参加丹阳地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 因中标单位原因,受到招标人涉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通告两次的,招标人将该中标单位拉入黑名单。招标人有其他项目招标的,将有权拒绝接收黑名单内各单位递交的投标书。

7. 施工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

江苏寻宝黄金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

联系人:胡岩   郑艳哲           

传真:          

电话:13775505766   15052955388

邮编:212300         

E—mail:   chris@zj-lgj.com  Meganzheng@zj-lg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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